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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咨询告诉你哪些错误不能犯?

日期:2019-03-19 浏览次数:0

有些被害人遇到刑事案件后,太过相信法律,认为检察院代表国家,会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其实家属的这种想法存在错误的认知,下面,北京刑事律师咨询小助手告诉你错在哪儿?

误区一:被害人不用请律师

许多被害人及家属有这样的想法,既然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被害人的权益自然由检察院维护,家属不用操心。

其实被害人及家属请律师指导诉讼更关键。被害人及其家属如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多少合适都需要专业律师指导,此外,律师还可就刑事部分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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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请律师请了也白请

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认为,既然事儿都出了,判不判,怎么判是司法机关的事,请律师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其实,有许多案件由于律师的介入,从法律的角度与司法人员探讨沟通,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有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就结案了,有的到了检察院不起诉,有的在法院被宣告无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提出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对最后的量刑也会产生积极意义。

误区三 :败诉是律师水平不行

律师:诉讼与风险本就是无法分离的。如果当事人本身在举证等方面就存在客观困难,律师在不利局面下尽力而为,那么即使败诉也不能归责于律师。只要一个律师尽职尽责,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该律师就是一个优秀的律师。

误区四:嫌犯家属有权知悉案情

许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认为,他们有权利了解案情,公安人员和检察院、法院的司法人员应该向他们公开案件的情况,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属于国家秘密,为防止串供或其他行为,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任何人都不能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透露相关案情,否则就构成了泄露国家秘密罪,其中包括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

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有权在公安侦查阶段了解案情,在检察院公诉阶段复印技术性材料,但这些材料都不能给家属看,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公开。所以,辩护律师享有的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家属均不能享有,看了北京刑事律师咨询小助手的解答后,可见,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的。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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