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新闻 > > 正文

律师推荐

  • 沙云翠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北京电台《京城大律师》栏目专聘律师,海淀区律协权保委委员,海淀区律协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老律师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 傅应俊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信凯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法学双重学士学位,曾担任数十家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咨询推荐

魏俊冰主任接受科技日报采访,就信用卡所涉法

日期:2016-06-27 浏览次数:0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主任魏俊冰,日前接受了《科技日报》的采访,就当前某网站信用卡信息使用及安全保护存在漏洞等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下文为引自《科技日报》的相关报道:

  交易平台无权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

  “根据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交易平台运营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卡片验证码、卡片有效期、个人标识码等敏感信息。”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魏俊冰律师说。

  魏俊冰认为,因特殊业务需要,交易平台运营商确需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的,应当经持卡人本人同意,确保存储的信息仅用于持卡人指定用途,并承担相应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交易平台运营商获取用户信用卡支付信息,如果是为了与用户开户银行进行核对结算,网上交易平台运营商应当在结算之后删除这些信息。”魏俊冰说。

  此次携程事件,引发了人们对网上电子支付的再次担忧。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74.1%的网民在过去半年时间内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总人数达4.38亿;全国因信息安全事件而造成的个人经济损失达到了196.3亿元;因网上购物遇到过安全问题的网民达2010.6万人,其中因网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和账号密码被盗分别为42.9%和23.8%。

  “交易平台运营商存储客户银行卡信息,未尽到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造成信息泄露事件的,依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将遭受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将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魏俊冰说。

  魏俊冰表示,交易平台运营商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交易平台运营商将用户信用卡信息泄露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非法获取者应当承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400-0505-911(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