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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日期:2019-11-08 浏览次数:0

单位中难免遇到一些经济困难期,这个时候就会出现裁员的现象,那么如果自己被裁员后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于企业裁员的情况,员工如何进行仲裁?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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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向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双方调解不成,即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机构作出处理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多久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您申请劳动仲裁后一定要清楚自己接下来应该如何做,不然会导致仲裁的失败,如果您感觉流程复杂也可以委托信凯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律师为您进行处理相关的法律案件。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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