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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赔偿金额是多少?

日期:2019-12-25 浏览次数:0

近几年对于二手房市场行情是很乐观的,尤其是在一线城市辛辛苦苦打工的想靠自己努力拼出属于自己的房子,稍微便宜点的二手房是很多人的目标,当资金、房源、合同一切都签订完毕,房子却又开始迅速涨价,导致房东开始违约,那么这个时候房东应该如何赔偿呢?

关于购买二手房房东违约赔偿的相关问题,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带您来一一了解:

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怎么赔偿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的上限是合同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关于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的赔偿金额及其违约等情形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从而获取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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