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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日期:2019-06-21 浏览次数:93

生活中大家对于遗嘱类的问题是很常见的一个问题,但是我们很少去深入了解过遗嘱的一些详细情况,如果遇到就会出现很多解决问题的阻碍。下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遗嘱方面的相关知识,遗嘱见证人的责任有哪些?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等等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们知道,遗嘱的有效性就必须要有遗嘱见证人在场才有效的,那么遗嘱见证人又有些什么法律规定呢?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

信凯律师事务所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所以选择见证人一定要注意。

二、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责任

(一) 代书遗嘱不合法见证人负但什么责任?

见证人,本来就是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即使因其个人身份的原因,导致代书遗嘱无效,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如果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按法定继承执行。

(二) 遗嘱见证人做假证,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证人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遗嘱见证人的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您遇到任何关于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等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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